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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阁县供销社:做好四个结合,落实“行动”举措

  • 时间:2018-04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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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何先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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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3日,县供销社系统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,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。企业主要负责人、支部书记,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
会前,社党组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先后前往广元市廉政教育中心、剑阁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活动,亲历现场接受警示教育。

会上,县供销社纪检组代表党组总结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,对2018年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;通报了违纪案例;对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作了再动员再落实;对会风会纪整顿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。县供销社党组书记、主任罗学敏与所属企业及党支部(主要负责人)签订了2018年度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》和《廉政承诺书》,对以上工作作出了肯定,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。

为深入开展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,我社把整顿会风会纪作为工作切入点,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在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,做到了四个结合,收到了显著效果。

一是开展会风会纪整顿与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相结合。“会风就是党风、政风”。会风会纪反映的是一个单位抓工作、抓发展的整体氛围,反映的是一个单位抓工作推进和落实的精神面貌,反映的是单位的战斗力、凝聚力和号召力,同时也能看出一个单位、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、精神状态和工作责任心。因此,抓发展必须抓作风,抓作风必须抓会风,这是我社党组形成的共识。先后印发了供销社系统《关 于深入开展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的通知》(剑供组【2018】11号)、供销社系统《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严明会纪的通知》(剑供发【2018】16号)和《会议纪律督查通报》2期,并以此作为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的切入点,有了促进了全系统会风会纪的明显改善,也为今年“作风纪律深化年”行动和监督执纪问责开了一个好头。

二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。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、县看守所接受廉政警示教育,思想得到警醒,心灵得到净化,行为得到规范。结合日常会议、重要时间节点、重要工作事项、工程项目建设和谈心谈话等时机,切实把廉政教育和业务开展结合起来,收到明显效果。

三是落实年度目标与严格逗硬考核相结合。每年初,县供销社都要与机关股室、主要负责人、所属企业及党支部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》和《廉政承诺书》,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,严格进行年终考核,确保年初的任务分解落实和年末的逗硬检查考核。

四是完善规章制度与逗硬监督执行相结合。我社一直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,并建立了一套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今年以来,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需要,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、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、企业目标管理办法、安全管理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,纪检组、机关党支部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,发现执行不到位和违反制度的情况立即进行提醒和整改,确保把权力不折不扣地装进制度的笼子。